成年人和末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双方自愿
女方满14周岁且自愿就不属于犯罪。
这个一般不存在坐牢问题
和14到16 周岁的女性发生性行为(自愿的)不属于犯罪,但跟14周岁(需要明知)以下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那就构成了强奸罪(没有奸淫幼女罪这个罪名,已经取消)但是根据强奸罪的司法解释,未成年人同14周岁以下幼女偶尔发生性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强奸罪,同时其他人确实不知道女方不满14周岁的,自愿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