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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的时候,家里爷爷给我爸和叔叔伯伯们分田地,当时分好后他们有签了确认书

2003年的时候,家里爷爷给我爸和叔叔伯伯们分田地,当时分好后他们有签了确认书 2003年的时候,家里爷爷给我爸和叔叔伯伯们分田地,当时分好后他们有签了确认书,四兄弟一人留一张,
但是在2021年土地确权的时候,我爷爷没有按2003约定的各自的土地来确权,爷爷觉得只要登记在家里人名下就行,所以就没按实际情况登记,也没和我们商量
现在就形成了两个问题,
1:我们2003年的签字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是否要以国家土地确权为准?
2:叔伯们想重新分田地,如果重新分,应该也是我们私人签确认书,这种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广东)
提问时间:2023-02-25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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