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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中旬,我一个兄弟因为需要资金周转,准备在网上办理贷款借钱

去年12月中旬,我一个兄弟因为需要资金周转,准备在网上办理贷款借钱 去年12月中旬,我一个兄弟因为需要资金周转,准备在网上办理贷款借钱,然后在微信公众号上看到了一个借贷消息,互加了微信之后,对方告诉他得办理流水贷才行,兄弟信以为真,就用对方的钱在自己的银行卡里过了流水,共一百零七万,这一百零七万里面有两万是取现给的对方,剩下的一百零五万对方也立马转走了;之后对方告诉我兄弟说贷款没有批下来,还得再用另外一张银行卡刷一下流水才行,这时候兄弟就稍微长心了,拿的是限额银行卡(农行卡),因为限额,对方转了一万多块,剩下的六千多取现给的对方。
以上的钱,兄弟没收没拿对方的钱,只是对方给了兄弟三百块路费。
现在我兄弟被公安局传唤,以诈骗罪处理。这个处理是否合理?
另外:请问怎么争取最轻的处罚?
怎么证明我兄弟也是受害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重庆)
提问时间:2023-02-17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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