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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老板让我和甲公司签了个居间合同,我作为乙方为甲公司提供服务,过了几天老板说甲公司会给我转45万块钱

老板让我和甲公司签了个居间合同,我作为乙方为甲公司提供服务,过了几天老板说甲公司会给我转45万块钱 老板让我和甲公司签了个居间合同,我作为乙方为甲公司提供服务,过了几天老板说甲公司会给我转45万块钱,到账后我再把钱转给老板,老板后面给了我一张1500元的个人经营所得的所得税完税证明,并说以后可能还会让我这么操作转钱。请问在这当中,我有什么法律风险吗?居间合同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我今年辞职的话,会不会被老板记恨,然后利用这个合同让我赔偿或者有其他法律责任啥的,有些害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23021715y9(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23-02-17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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