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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于2月16号中午十二点左右在鲁班街道二桥公交车站附近,我
昨天于2月16号中午十二点左右在鲁班街道二桥公交车站附近,我 昨天于2月16号中午十二点左右在鲁班街道二桥公交车站附近,我骑行一辆电瓶车在右侧第二车道被一辆汽车撞倒了,我人没事,只是让小车司机把电瓶车修好,双方协商后司机愿意给我修车,随后我去了水口小区电动车咨询,修车大概费用在一千六,经过还价,定在1500元整的维修费用。现在要求店主退钱,因为修车配件需要十天半个月的调货时间,当时我没有考虑,就答应了,因为当时车还能行驶。现在发现车具有驾驶安全隐患,我想尽快把车修好,让小刀电动车老板退还1500的维修费用,然后到别的地方问一下尽快把车修好,老板拒绝退还,并说这是规矩,退也只能退一半,请问这个钱能不能全额退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2302169WUM(贵州-遵义)
提问时间:2023-02-16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