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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在A公司任职财务经理工作,公司指定担任了B公司(法人独资企业)的法

我因在A公司任职财务经理工作,公司指定担任了B公司(法人独资企业)的法 我因在A公司任职财务经理工作,公司指定担任了B公司(法人独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B公司任法人期间,有过劳动关系-还是财务经理,目前我均已离职,B公司面临法院执行案件,我是挂名法人,不是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及公司出资方已经空壳,我如何摆脱法人风险,现在出资方公司及公司均无人员,出资方的出资方资金紧张,有律师说我能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要求撤换法人,是真的吗?那诉权为何?诉讼理由和判决依据是什么?真能判决撤换法人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230130xg(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23-01-30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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