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二次起诉离婚,留在法院的保证书有用么?
二次起诉离婚,留在法院的保证书有用么? 律师,您好:
由于男方对我的极其不信任和强烈的控制的表现之下,我无法忍受他的侮辱打骂才离婚的,但是他坚决不同意离婚,于是我到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没有判离,在法院的调解下,他在法院写下了保证书,保证今后不打人,不侮辱人。如若再犯孩子(男孩)的抚养权归我,有一套门面房归我,他每月支付1000元孩子的生活费。可是保证书没有起到作用,大概一年半后,我又一次提起离婚诉讼,带着他打我的医院检查证明去的。
我是要坚决离婚,可是他还是不同意,并且扬言说保证书的有效期是半年,孩子(四岁男孩)是坚决不给我抚养,婚也别想离,他认识法院的院长,上次开庭又在做调解,说是我们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无法判决,要等下次开庭,还不限制时间,要等,我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自我提出离婚诉讼之后,几乎每天都来骚扰我和孩子,我们吃不好睡不好,我连工作都没法做,实在没办法,我就离开几天带着孩子请假去了老家,可是我还要上班,孩子还要上学,几天之后我又回来了,他还是一样,骚扰我,恳求我,骂我,就像疯了一样,甚至给我的朋友说要杀了我。我有点害怕,但我离婚的决心不变。
我想请问律师,离婚能不能判下来?要坚持多久才能判下来?会不会因为他说感情没有破裂就不给我们判?还有,判决的时候,他写的保证书起不起作用,有没有法律效果。我能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我的问题比较多,很麻烦您了,律师,谢谢您帮帮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黎蓉萍(青海-海西)
提问时间:2013-05-17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