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关于是否认定为工伤
关于是否认定为工伤 本人为一私营货运业主,手下雇佣一个司机,挂靠于常州某物流公司,该公司为司机缴纳外来工工伤保险。12号,因货车维修,叫其开来无锡,车辆维修好后,本人请其及其他维修工,共4人一起吃饭,吃饭中该司机喝了2瓶啤酒,吃饭中并未劝酒,后回宾馆休息。不久后,与其同住人员反应其身体不适,本人立即将其带其医院急救,并积极垫付医药费,急救后暂时脱离危险,后经多次抢救,1天后死亡。
医生称其应有病根,喝酒可能是小诱因,工友及家属也反应,其曾经说过心脏不舒服,
请问:1.这算工伤吗?
2.如果算工伤,是不是,保险公司负责理赔?
3.我看工伤,有一条,是酗酒下的伤亡不算工伤。他这个能排除工伤么,
4.如果不算工伤,我在本案中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么,若需,大约承担多大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liex……(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3-05-17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