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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经过:被害人打车不给钱,与司机发生肢体冲突。被害人先动手

案情经过:被害人打车不给钱,与司机发生肢体冲突。被害人先动手 案情经过:被害人打车不给钱,与司机发生肢体冲突。被害人先动手,司机打掉被害人三颗牙齿,打架之后司机曾经说过要弄死被害人,之后两人到派出所后,做出伤情鉴定,被害人轻伤害,司机没啥问题。现在派出所按照刑事案件处理,这么做合理吗?司机可以和被害人直接谈和解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23-01-07 17: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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