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甲在妻子已不知情的条件下,将夫妻共有房屋卖给丙,乙知道后以第3人的
属于共同财产,一方无权处分的,联系我, 详细解答
你好,需要看丙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
您好,可以
如果房产证仅登记在甲一人名下,乙不能阻止
你好,这个事情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好判断的!可以直接来电或者加我详细咨询分析,提供法律帮助的!点击头像获取手机号
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了
要看法院的判决
你好,这个也是有机会的啊。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解纠纷的
这是可以提出的
看具体诉讼请求
您好:
需要结合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及交易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长期代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代理 ,可以与我联系代理事宜(微.信手机同步)。
原则上甲无权单方处分夫妻共同房产,但实践中也存在房屋被单独买卖的风险。
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婚后购买,即使登记在甲一人名下,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婚后购买的房屋以及共同还贷部分,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而进行的处分,如房产的买卖,需夫妻双方同意。因此甲不得擅自买卖夫妻共同的房屋。
但如果买方办理了过户登记且已尽到注意义务,确实对房屋的所有权情况不知情,并支付了合理对价,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司法解释中关于保护善意交易相对人的相关规定,买卖房屋的行为有效,房屋无法追回。但此时卖房款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将该房款置于夫妻共同管理之下。
但如果买方明知或应该知晓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此时你可凭购房合同、结婚证、相关沟通记录等证据起诉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对方返还房屋。
原则上甲无权单方处分夫妻共同房产,但实践中也存在房屋被单独买卖的风险。
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婚后购买,即使登记在甲一人名下,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规定,婚后购买的房屋以及共同还贷部分,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而进行的处分,如房产的买卖,需夫妻双方同意。因此甲不得擅自买卖夫妻共同的房屋。
但如果买方办理了过户登记且已尽到注意义务,确实对房屋的所有权情况不知情,并支付了合理对价,那么于保护善意交易相对人的相关规定,买卖房屋的行为有效,房屋无法追回。但此时卖房款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将该房款置于夫妻共同管理之下。
但如果买方明知或应该知晓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此时你可凭购房合同、结婚证、相关沟通记录等证据起诉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对方返还房屋。
乙和夫妻什么关系,和房屋有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