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我超前面的电动车,过程中电动车突然往左边过来了,然后就发生了碰撞,现在

我超前面的电动车,过程中电动车突然往左边过来了,然后就发生了碰撞,现在 我超前面的电动车,过程中电动车突然往左边过来了,然后就发生了碰撞,现在电动车车主在医院,我开的车是别人的,电动车没有上牌驾驶人没有驾照,已经动用了三则的强制险,现在医药费是我垫付的,请问交警责任划分电动车车主大概占多少?我大概占多少?车主大概占多少?如果我和车主协商不来导致车主把保险撤回而我垫付不出医药费了,那车主是要负责任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22112729g(云南-文山)
提问时间:2022-11-27 22:11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