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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在小商店上班,我和另几个朋友去哪里吃了十几块钱东西,没有给钱

我的朋友在小商店上班,我和另几个朋友去哪里吃了十几块钱东西,没有给钱 我的朋友在小商店上班,我和另几个朋友去哪里吃了十几块钱东西,没有给钱。现在那里的店长让我们交600块钱然后还给他交了一份检讨书。内个店长现在还让我们写了身份证号手机号。现在他竟然还要我们的户口本,我们才16岁。而且吃店里面的东西的时候还,问过了售货员,售货员是我朋友,他说可以吃,我们我才吃。我们可以报警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大帅逼(河南-焦作)
提问时间:2022-11-10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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