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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创办了一个公司成为了该公司的法人和股东,将对公账户文件邮寄给他人

A创办了一个公司成为了该公司的法人和股东,将对公账户文件邮寄给他人 A创办了一个公司成为了该公司的法人和股东,将对公账户文件邮寄给他人,导致丢失了该公司的文件,此文件被人非法利用,盗取了该公司的对公账户,并用该公司账户非法获取钱财并将其转走,A发现后,和警察反应并被扣押,以帮信罪拘役五个月,在A拘役期间,其中有被害人B以合用纠纷民事起诉A的公司退还本金及罚金并宣判胜诉,在即将开庭时,B联系上了A,在审判结束后,B告诉A审判结束,A表示会上诉,但是A并未有上诉行为,并注销了公司,B追加了A为执行人,A应该赔偿B的判决所标金额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221104jbCC(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22-11-04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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