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关于两笔欠款的追讨
关于两笔欠款的追讨 因为生意往来,一笔欠款的欠款人于2011年8月5日打了欠条,款项为2.1万元,其保证8月20日先付1万,余款两个月内付清;但此后总找不到人,直至2012年3月堵其在办公室,才偿还了1万元,所还金额在欠条上有备注,自此后再度失踪;余款1.1万元至今未还.此人有自己的办公室,但苦于无法找到本人,且欠条有欠款人及担保人签字,但是无任何指纹印证;
另一笔是跟某工程的分包头,中间因为是朋友介绍,故开始签的供货合同都只是私人签名,但每次送货都有对方收货签字单据,最初承诺是货到进场付50%,工程完工余款结清,而实际上除在需货过程中付过一次款,余款在工程结束后近两年内才慢慢支付,(所有收到款项均有银行记录),截至目前,仍有8千多余款未结清(对方一直的借口是没有资金).这项业务对我们拖累很大,当时等于几乎用全部个人款项及借款垫资,后期支付如此拖延,从时间和资金上都对我们都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问题:这两笔款项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该如何解决,一定会胜诉吗?诉讼费是多少,程序该怎么走?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utao2……(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3-05-15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