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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协议书
租房协议书 甲方:杨某
乙方:毛某
甲乙双方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考虑到乙方的事迹情况,经和平协商,达成以下租房协议。
1.乙方在甲方处租住西厢房中部一间,每月租房费壹拾元整,水电费另算。
时间是2010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止
2.乙方在租房期间如发生意外,生老病死都与甲方无关。
3.以上协议是双方在和平的情况下解决的,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他人不应该有异议。(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证人一份)
甲方:杨某
乙方:毛某
证人有八位
2010年6月6日
因乙方是一位年近80岁的孤寡老人,又考虑到乙方曾经养育过甲方,但乙方户口是成都市中心某单位,现无居住房,甲方是丙方养女,乙方曾在丙处居住多年,并为丙方的家做了一些事,后因乙丙双方不合,丙方依法赶走了乙方,丙方过逝后,甲方依法继承丙方的合法财产,乙方再次搬进丙方家中(即甲方家中),甲方无奈,只好与乙方写下以上租房合同,现乙方仍然不改当年的一些恶习,在外收集许多垃圾,未经甲方许可任意在甲方家中堆放,甲方说他几句,乙方反倒到派出所告甲方赶乙方走。
甲方是一位在校大学生,又没有社会经验,遇上这种事,不知如何处理,请求律师给予明确的指点。本人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314280……(四川)
提问时间:2010-07-29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