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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引起的人身伤害,怎么追偿

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引起的人身伤害,怎么追偿 您好!我们村公所在活动中心设置的篮球架已经几年没有维修过,脚架等已严重生锈,昨天小孩在打篮球的时候,在篮圈上面吊了一下,篮球架就倒了,压到了小孩的脚面,医药费花费了3千多。村委会作为公共设施的管理人,没来关注一下小孩的受伤的情况,居然还说要我赔钱修篮球架,还威胁报派出所?我想问这种情况下我小孩有多大责任?村委会的做法对吗?我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bdpzzx(四川)
提问时间:2022-09-11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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