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关于泄露个人信息问题

关于泄露个人信息问题 你好,由于一些私人恩怨,一怒之下,我把对方的个人手机号和家庭电话都以虚假信息登到58同城和赶集网上。注册的时候我都没有留下我自己的个人信息,只是用了个QQ邮箱注册,请问这样我会被抓住把柄,构成违法吗?
另外,对方已经通过58同城客服和赶集网客服删掉该发布信息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an88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5-15 10:2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