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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承包

承包草地

承包草地 2001年4月1日与村民委会签订了75亩草地承包合同,承包起止时间从2001年4月1日到2028年12月30日,承包年限27年。位置(见草图):烧料沟西坡、四至(见草图):东:道,西:杨才草地,南:道,北:道,长450米、宽111米(去除道20米开始),面积75亩,每亩224元。承包后家庭成员一直从事种植经营及养护管理,十九年来没有任何争议。其中靠东侧,长450米、均宽约74.1米,面积50亩种植苜蓿草,现在仍然生长,西侧靠杨才草地东边,长450米,宽37米,面积25亩种植沙打旺,沙打旺达到生长年限枯死后,2018年种植苜蓿草。2019年6月26日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委会将原告25亩2018年种植返青的苜蓿草草地,非法以耕地方式发包给本组村民,并签订了所谓土地承包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xyyce(内蒙古-赤峰)
提问时间:2022-08-31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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