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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法律真的很让人难懂

法律真的很让人难懂 我是一个卖装饰材料的人,有一天一个人在我这买材料,并委托我帮忙找工人,我给找了,但是工钱是由我代收的,然后工人在干活的时候受伤了,我在中间没有收取任何的利润,但是工人去找过买材料的人,对方实力很大阻力也很大,所以就起诉我,我不明白,我就是起到一个介绍的作用,为什么还要起诉我呢,无偿的代收工钱真的就有责任吗,恳请各位律师给点意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ng_4……(辽宁-锦州)
提问时间:2013-05-15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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