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上加了一个人 理财被骗41万 一气之下删掉了微信联系方式
不要再投入了防被骗。我告诉你怎么处理,具体咨询可微聊,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告诉你怎么处理。
你好,你可以把资料发给本律师审查一下在做处理。如果盲目操作,会越陷越深,一旦造成损失,维权十分困难。但是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十分有限,这里暂时无法做出精确判,本律师可以帮你审查。
你好,我国网络环境比较复杂,如果你已经被套路,千万不要盲目操作,继续转钱,避免更大的损失,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不要抱有任何幻想,不要想着继续充值转钱就可以全部拿回之前投入的资金,否则越陷越深!一定要听取律师专业建议!如情况紧急,可以直接来电或者加我手机号详细咨询!
这是可以处理的,详细来询
可以报警处理
你好,转账记录可以回复
你好,如果有证据的话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也不是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尽快报警处理, 报警不受理,联系我, 教你怎么做, 详细解答
可以直接报警来处理的
注意(刑法第176、192条)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与防范。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投资者要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自担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走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
转账应该可以找回的
赶紧去报警啊,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