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没有过伤残鉴定的时间
你好,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的。
尽早的鉴定,以伤情鉴定为准
伤残鉴定一般受伤后三个月左右就可以做,从你表述看应该不用做伤残鉴定,评上残的可能性极小。依法索赔即可。
按实际损失赔偿,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到法院诉讼维权。
建议起诉处理。
一般情况下,出院三个月后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具体的伤残等级以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为准。具体的赔偿请求应当有证据支持。
1、没有超过鉴定时间;2、是否构成伤残,要看你受伤的具体情况;3、如果你自己垫付费用,保留好全部票据;能否理赔,要看保险公司的态度,律师是无法向你保证的;4、理赔的具体项目要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你好,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伤残。 我的补充: 2013-05-15 10:29
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的。
应起诉、做伤残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确定赔偿额。
要看当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