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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求问关于王某洁以恋爱名义诱导我转账刷礼物是否构成诈骗

求问关于王某洁以恋爱名义诱导我转账刷礼物是否构成诈骗 您好案情大致如下
1、2022年6月3日,控告人到郑州办事,乘坐武汉至郑州的火车上与被控告人王某洁相识,当时被控告人声称其是2001年出生,但其真实出生日期为2006年2月,年仅16岁,而其故意隐瞒真实年龄,谎称自己已经21岁,目的就是让控告人认为其已经成年。为下一步双方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做铺垫。
2、双方认识之后,王某洁就以各种方式联系控告人,引诱控告人与其交谈,每一步都是王某洁计划好的。
3、当王某洁见时机成熟之后,便明示双方可以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而后以男女朋友联络感情为由,开始以各种方法向控告人索要礼物,期初,控告人都尽量满足被控告人的要求,控告人每次提出与被控告人见面,被控告人让控告人给他刷成千上万元的礼物,如果不刷,就不同意和控告人见面,而刷了礼物后,被控告人也是以各种理由开脱,不予见面。
4、王某洁作为未成年人,冒名他人信息在网络平台注册,通过网络平台让申请人为其刷礼物,其目的就是为了隐藏、掩盖收取控告人钱款的证据。
5、当申请人发现王某洁隐瞒年龄,骗取控告人钱款七万余元后,王某洁就与控告人翻脸,而后将控告人拉黑,躲避不给面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feng……(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22-08-15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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