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可以咨询婚姻内出轨和家暴如果提出离婚,女方是受害一方
你好,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具体而言,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
(二)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好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
(五)抚养费按对方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同居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司法实践中,下列财产一般认定不属于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
(1)一方同居前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补助费等;
(3)一方在同居期间继承的财产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2、对于一般共有财产的处理是否应适用婚姻法规定,按照顾女方进行平均分配?
婚姻法系调整夫妻身份及其财产关系的专门法律,分割应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但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
可以主张赔偿的
你好,双方最好协商,如果协商不了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这是可以处理的
你好,如果有证据的话也是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啊!
可以主张抚养权及抚养费,存在家庭暴力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可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的
可以先协商解决离婚,协商不成, 起诉解决离婚,联系我, 教你怎么做, 帮你打官司
孩子的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
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同时可以要求赔偿。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
可以的
孩子抚养权是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来确定抚养权。
有出轨和家暴证据,在判离婚时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结婚自愿,离婚自由,但在结婚和离婚这两个方面,我们都应当认真对待,不可随意。虽然我们常说“一对不幸的婚姻结束,意味着两对幸福的婚姻的开始”,但并不是每起离婚案件都是如此。我们都不希望离了一次,再离一次,然后成为习惯。因此,你要对自己目前的婚姻做好充分的考虑,如果有信心离婚后自己身心能够得到彻底的释放,有信心组成新的家庭,在这新的家庭中能够获得幸福或者说是更好,孩子能够更好的呵护,如此以来尽快离婚可能是最好的结果,而如果你对这些方面还没有准备好或还在纠结,我建议你在离与不离这方面,再做考虑。
您好,可以主张抚养权及抚养费,存在家庭暴力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可以维权的这个事情
起诉离婚可以主张过错赔偿。
可以,你要举证证明男方存在过错,可以争取儿子抚养权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