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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4年通过xx产权,以4.5/元每股 分别购买了1

本人于2004年通过xx产权,以4.5/元每股 分别购买了1 本人于2004年通过xx产权,以4.5/元每股 分别购买了1万股xx生物和1万股xx生物的原始股股权,等待海外上市,次年,在xx获得纳斯达克上市前,又追加了1万股股权,并向xx直接转账了办理海外股账户的费用,后来xx上市了也没有通知个人的账户,请问能不能追回个人的损失  18121166153 微信同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行远自迩(上海-奉贤区)
提问时间:2022-08-01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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