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非刑事赔偿案感到枉判,申请再审,去山东高院立案庭立案
你好!当事人不服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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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按立案来要求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