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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警私自使用单位枪支在公众场合鸣枪

关于经警私自使用单位枪支在公众场合鸣枪 关于经警私自使用单位枪支在公众场合鸣枪,未伤害到人,只是因为对方未经同意,强行建筑本方土地,出于维护自己土地多次劝对方停止施工,对方不肯停工才鸣枪警告,另外在鸣枪的过程中经警的一颗子弹掉落被对方捡去,针对这种情况会受到什么样的刑事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可馨(广东)
提问时间:2013-05-14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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