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要有违法行为且该行为与事故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具备以上条件行人要承担事故责任。对交警划分的责任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追问:谢谢您,再问您,我母亲先是斜穿马路然后走到人行横道被撞死的,这样的情形要负责任吗?谢谢
回答:你妈妈在发生事故时候是闯红灯或者是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但没有确保安全,虽然在人行横道上,也要承担责任;否则,不用承担责任。
追问:是没有信号灯的路口,由西向东先斜穿然后在人行横道被撞的,那请问,走人行横道被撞为什么还要承担责任的?新交法不是倾向弱者吗?那要是承担次要责任需要承担几成的责任呢?谢谢高律师
回答:如果认定行人次要责任,一般是按照70%和30%承担。但受害人损失是先有交强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不足部分在按照责任承担,并不是损失直接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追问:知道了,再麻烦咨询您一个问题,我母亲今年60周岁,是从一个私人工厂晚上1930下班出厂门过马路出的车祸,与厂里没有劳动合同,像这种情况工厂有责任吗?需要负怎样的责任?感谢
回答:职工在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不属于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职工应当属于工伤。但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
追问:好的,感谢您的回复,祝您好人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