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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7月,甲公司作为甲方与乙公司作为乙方签订《合作协议》
1.2014年7月,甲公司作为甲方与乙公司作为乙方签订《合作协议》 1.2014年7月,甲公司作为甲方与乙公司作为乙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甲方将入股项目公司(丙公司),并以丙公司股东的身份对二期项目投入建设资本;甲方先期投入资本金8000万元并获得项目公司70%股权:甲方不迟于2014年8月31日前注入4000万元,项目正式启动后转为项目资本金;甲方在项目公司中标该项目地块后,甲方需按政府土地出让付款要求向项目公司再注入4000万元;甲方交付该笔款项后在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将总计达到70%;甲方负责该项目的总体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委派2人担任董事会董事;乙方负责商业项目整体协调,确保立项和开发许可等,委派1人担任董事;甲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权益;发生争议由上海仲裁委员会解决等。 2.2014年8月至2014年9月,甲公司汇入丙公司2390万元。 3.2014年8月7日,丙公司取得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 4.2014年11月,乙公司(甲方)与甲公司(乙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因乙方资金困难,为顺利推进项目,乙方委托甲方以乙方名义对外进行借款,总额6500万元,年利率20%,所借款项全部投入项目公司,以使乙方履行《合作协议》;乙方若在2015年2月15日前,仍未还清借款,其在项目公司股权比例由合作协议书约定的70%变更为10%等。 5.2016年11月,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告知函》,内容为:甲公司违反《合作协议》约定未足额缴纳出资义务,给项目造成巨大损失……。扣除上述损失,甲公司出资额还剩余1334561元,在甲公司承诺不索取任何款项前提下,将预留5%的项目公司股权及收益给甲 公司。 6.丙公司设立于2013年12月10日,乙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500万元。历次变更如下:第一次:2014年8月25日,变更为:乙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2000万元(于2014年10月31日前出资到位);第二次:2015年10月13日,变更为:乙公司持股95%,丁公司5%,注册资本2000万元;第三次:2016年8月5日,变更为:乙公司持股70%,丁公司10%,戊20%,注册资本12000万元。 7.2017年7月,甲公司向一公司发出解除通知,乙公司未表示异议。 如果代表甲方,如何处理? 提示:本案的法律关系,是否存在违约?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解除的理由?合同是否已经解除?合同解除之后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
提问时间:2022-05-30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