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机动车在乡村道路内和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样划分?
机动车在乡村道路内和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样划分? 我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时速20km正常行驶在乡村道路上,在一急转弯处,一辆下坡快速行驶的自行车突然撞到我的小车上,将我的车左防雾灯撞坏,骑自行车人左腿创破一点皮外伤。随后报警,交警来勘察后,做出判决,让我们自行解决,并告之我负全责,问其原因,交警就是一句话告知在乡村道路内不管自行车如何行驶,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负全责,然后将我的驾照和行驶证拿走,未开任何处理字据,让我们自行解决后,再去交警中队找他本人(交警)。当天下午对方在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没有问题。后来我们双方一同去往当地交警交警中队处理本次事故交警,交警让我负责对方医药费及误工费。如果我不照他说的做,就罚400元,扣我3分。交警并且说,像这种事机动车主自认倒霉。请问交警这种处理是否合理?如果这样的话,今后只要谁想找钱花,直接骑一辆自行车在乡村公路上横冲直撞,故意撞向机动车,让机动车车主赔钱,难道这就是中国的法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liuy……(广东)
提问时间:2013-05-13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