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精神病监护人的职责和权利
精神病监护人的职责和权利 我今年50多岁了,父母都过世了,我们共兄弟3人,我是老2,弟弟患有精神病,已经10多年了.现在在精神病院住着.我是他的监护人.哥哥近10年不问弟弟情况并10年没去看过弟弟了.(医院有探试病人的记录)原来弟弟有一套1居房产,地址离我家比较远.这么多年一直出租,租金都用在弟弟的治疗和生活必需品上,但是最近我把弟弟的1居室换到我家的小区内了,换了一套2居室(是弟弟的名)这样一来他出院后,我照顾他比较方便.但是现在哥哥询问弟弟房产.我请问我这样做有何不妥吗?精神病的监护人都有哪些职责和权利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ngmm(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09-01-04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