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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请问家电会如何执行?

请问家电会如何执行? 离婚判决书中,写明某些家用电器价值2万判决给对方,家电等都是2008年买的,三年前分居时我把家电等物品都搬走了,请问家电会如何执行,是搬回去?还是给对方价值2万现金?还是是折旧价?如果折旧价打几折?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64873……(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3-05-12 19:5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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