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预留的公共下水道能否算在我购买的土地面积内
预留的公共下水道能否算在我购买的土地面积内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土地的问题:我家在八十年代初买的土地,因隔壁邻居(舒某)把两家共用的公共巷子(我家留有双方及第三方都有签字的证据证明公共巷子),占为己有违规上了土地证(上了土地证的事我家一直不知道),去年将我家做了几十家的的厨房屋檐(厨房屋檐滴水在巷子里)给拆了,并挨着我家厨房砌起围墙。因为我家不服,要求当地国土局来判决,但当地国土局并不理会我家一直留的证据,判下是维持现状。所以我们只有再次上访到地区国土局,地区国土局才给予了公正的判决,要求将舒某占用的违规土地归还并修改土地证,但是我们当地国土局一直不执行,还多次打电话叫我们放弃这个诉求。因我方不理会,后来舒某又告我方有多占土地,当地国土局就要求我们拆掉做了几十年的厨房,我家当然不服,因为我家的厨房的地基是以购买时的合同为界做的,现在国土局派人来测量我家的土地面积时,硬是要把当时我家购买土地时的合同上,明确写明是留为下水道的面积不算为我家购买土地面积(下水道位置是从我家前面邻居一直下来的,我家前面邻居是没有把下水道算在土地占用面积上的),算到我家土地面积里面来导致我家占有土地多出二十几个平方,所以国土局要求我们把厨房拆除。以上情况现想咨询贵台拆除我家厨房是否合法,下水道面积是否应算在我家土地占有面积上。请解答,谢谢!!如有必要我可以将我家留有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寄给你们,以便更准确作出解答。盼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风铃1(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0-07-28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