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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用工单位却扣除押金对么

员工辞职,用工单位却扣除押金对么 我在商场里的一家食品店上班,工作了两个月,因家中急事需辞职,当我提出辞职时,老板却说500元的押金是工作满一年以后才返回的,可是我来面试,包括上班这两个月都没有人告诉过我,单位如果执意不给我押金的话,我找商场管理人员会给我处理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丽双00(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3-05-11 21:1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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