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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投标

如何维权

如何维权 在招标过程中,我们被确认为第一中标人,结果在中标还没有公示的时候,招标代理机构又将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确定为第一中标人,理由是该单位提出异议,原专家组对此推翻了废标理由,重新评标所致。请问他们的做法合法吗?不合法的话我们该如何维权?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insxh(甘肃-酒泉)
提问时间:2013-05-11 17:4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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