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一名海员结婚三个多月共同生活不超过一个月,结婚的时候给付女方九万六千八百元彩礼
关于彩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可以要求,协商不成的只能诉讼解决
你好,这个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哦。
可直接按照诉讼来解决问题的
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男方有权退彩礼。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退彩礼,但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