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定金收据
定金收据 我于09年3月在异地订购商铺一套,并支付10万定金,取得定金收据一张,上写预收XXXX 9#认购金十万。于10年1月签订购房合同,但合同上楼盘名称已改为YYYY 10#(把本来的通道改为了一间商铺),按合同规定把剩余款项和银行贷款付清。后销售员让我把订购合同与定金收据原件寄给他,换成购房款收据。但他只把剩余款项与银行贷款的收据给了我,十万的收据没开给我,我现在只有订购合同与定金收据的复印件(十万的转帐凭证也没有),购房合同也只有复印件,请问这些复印件能作为证据吗?我的这笔付出的钱能得到法律认可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迷路兔(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0-07-28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