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定金收据

定金收据 我于09年3月在异地订购商铺一套,并支付10万定金,取得定金收据一张,上写预收XXXX 9#认购金十万。于10年1月签订购房合同,但合同上楼盘名称已改为YYYY 10#(把本来的通道改为了一间商铺),按合同规定把剩余款项和银行贷款付清。后销售员让我把订购合同与定金收据原件寄给他,换成购房款收据。但他只把剩余款项与银行贷款的收据给了我,十万的收据没开给我,我现在只有订购合同与定金收据的复印件(十万的转帐凭证也没有),购房合同也只有复印件,请问这些复印件能作为证据吗?我的这笔付出的钱能得到法律认可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迷路兔(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0-07-28 21:1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