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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经济纠纷

民事经济纠纷 律师朋友们好!我姑爷去年底因意外离世,送葬的时候,同村的一个村名(中年人)跑来闹事(因脑子不是特别正常,总跑我姑爷家来找麻烦。我姑爷生前是修车的,这位村名有一次来修车,本来修好了,他骑了不久又坏了,总说是我姑爷没给他修好,所以总跑来闹事),在吵闹的时候,我姑爷的哥哥和那个人发生了争执,被那个村名把肚子处捅了一刀,后来送医院救治,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花了不少钱。那个村名后来被警察关了起来,现在还没判刑。我姑姑当时为我姑爷的哥哥垫付了7000元的医药费。现在,我姑爷的哥哥家人不去问那个村名家要钱,反而跑我姑姑家来要钱,请问我姑姑应该赔偿他们吗?如果不应该的话,那我姑姑之前垫付的7000元可以要求那个村名家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y652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5-11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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