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合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2017年12月31日前交房
我合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2017年12月31日前交房 我合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2017年12月31日前交房,结果到现在还没有交房,多次找到开发商,开发商总是以政府治理环境是不可抗力为由理由,敷衍了事,治理环境开始于2017年11月15日,我想咨询两个问题,一政府治理环境是属于不可抗力吗?能否成为开发商免除全部责任的合法理由?二如果属于不可抗力,那给我造成的损失又该由谁负责?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2203181Ap(西藏-日喀则)
提问时间:2022-03-18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