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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期房接房时,发现房子有严重的采光缺陷,阳台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请问能依法维权吗?

期房接房时,发现房子有严重的采光缺陷,阳台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请问能依法维权吗?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前,开发商销售专员从未提及房屋有重大遮挡、采光缺陷,且未发布房屋相关缺陷公告,合同对阳台形式明确写明是“景观阳台栏杆”。一年后验房,发现房屋客厅南向7米多的景观阳台均为1.3左右高的实体砖墙,已严重影响采光及使用。经初步对接,销售人员表示签合同前他本人并不知晓房屋阳台有严重遮挡缺陷,开发商回答按设计文件建设,不能对阳台进行修改,最多给予部分经济补偿。作为买受人,我无法接受这种阳台,我提出将阳台改为落地窗或进行全额退款,但是开发商不予办理。请问我可以依法维权申请退房吗,已偿还一年多房贷?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2……(云南-红河)
提问时间:2022-03-0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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