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大学的老师,机缘巧合下认识了一个我母校里面15岁读高中的女生
你好!最好立马中断。
你好,建议谨理,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立马中断。
自愿的不构成犯罪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解决的
不要以身试法
你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是已经严重违反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建议立即收手不要再发展下去
最好立马中断。
你好,对方自愿自然是没有事情的
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好像你符合主体的条件,但是实际上,一般情况下你并未形成通常意义上的照护职责,更不要说因而形成的人身依附和信赖关系,所以从理论分析来看,不一定会构成这个罪,但是风险比较大,建议你保持一定的交往界限,不要利用你们这种类似师生的关系。
你好,这种情况最好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