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前年,因为身体原因,让本村某参与原本属于自己的一部大货车股份

前年,因为身体原因,让本村某参与原本属于自己的一部大货车股份 前年,因为身体原因,让本村某参与原本属于自己的一部大货车股份,因其没有钱又因是本村本姓达成口头协议(没有签协议),先让其购买一台挂车,然后盈利后还钱,购买挂车款也在车辆盈利后折算在一起后,共计欠我8万多元,相处一段时间后,发现其根本不是没钱,后有催其还钱五万,终因不和于去年7月份將车卖掉,分账时居然报出5万多元我根本不知道的黑账,迫于购买方急需迁户,我找调解人与其达成协议,我与其先承担起这些账目,其中3万元在调节人手里,其余的已现金给了他,其负责追回5万多元中的4万,然后有调理人归还与我,当时他我调解人三方签了一份证明,现在半年多了,他不见面不接电话,调解人联系其他就说不在家,我想起诉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持之以恒(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22-02-19 21:5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