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婚假问题向各位律师请求援助
婚假是法律规定的假期,只要登记结婚后没有享受过婚假待遇的,可以随时向单位申请要求休婚假,没有时间限制,当然实践中婚假一般都会在领证时间前后,这个看你们的家庭生活需要了。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05-12 07:19
1,关于婚假的休假期限。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丧是每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情况,劳动者婚期间,给予一定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
对于婚假的天数,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 [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
所以对于一般的婚假天数都是3天,晚婚的,根据当地政策具体规定奖励的天数略有不同,如北京地区是另行奖励7天,广西地区另行奖励15天,而你的地址显示是广东省,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3天的基础假期上另行奖励晚婚假10日,如果你是晚婚,那么可以休婚假13日。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
第三十五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2,关于限定的有效期的问题。
对于婚假何时可以休的问题,法律和相关的条例都没有具体规定,但实践中通常需要符合两个条件,首先是必须要和配偶办理结婚登记,有结婚证可以申请,其次是必须在领证后1年内申请,且必须要一次性休完,这是实践中婚假申请的通常处理方式,当然你们企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如果你和配偶已经领取了结婚证,那么建议在结婚1年内将全部婚假一次性休完,直接向单位申请即可,婚假是带薪休假,休假期间单位也应当给你发放全额工资,如果你无法休婚假的,也可以向单位申请要求单位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补偿。
当然,如果在领证后1年内你都无法休婚假,但超过这个期限你又想休的,可以与单位协商,只要不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工作也能交接好的,单位同意你休也没问题。
3,相关法律规定。
对于婚假的规定,劳动法婚姻法都有简要的提到,但具体规定通常会体现在各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都是根据一些指导性文件作出的,适合本案情况的上述也已经列出,当然其他条文你也可以参考,具体法律规定的文件名称如下:
(1)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劳总薪字(1980)29号规定。
这个文件主要规定了婚假的基本假期是3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这部法律规定了晚婚可以延长假期的原则,具体条文如下:
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3)《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规定了你们当地晚婚假期的奖励假是10日,如果你是晚婚可以休13日
可以申请的
可以申请
可以申请的
一,婚假应该在结婚前申请,当然那天结婚你决定了。二,婚假是常识,不用文件,直接向单位口头或者书面申请即可。
可以申请,按照劳动法
1、是指举办传统婚礼的假期?
2、去婚姻登记机关排队办证?
3、去外地登记结婚的在途时间和排队办证时间?
4、请假拜访双方父母外出旅游度蜜月?
婚假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只要是合法结婚的双方,都依法有权享有婚假。但婚假的规定是比较杂乱的,具体就您的问题进行解答。 我的补充: 2013-05-12 10:02
1.您现在是否还可以请婚嫁?
关于何时休婚嫁,多长时间内要休,这个并没有法律规定,但一般公司或单位会对此有规定,建议您到学校咨询一下领导,看是否有明确规定或一贯的做法。
2.婚嫁有没有限定有效期?
婚假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有效期,现实中也是单位通过规章制度来确定的。如果你们单位并无这样的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从未告知过您,建议您还是尽早安排时间进行休假,争取一年内休掉。时间太长的话双方容易产生纠纷也不利于您的权益的保护。
3.关于婚假的天数。
一般来讲,婚假的天数需要结合您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不同的地方规定也是有所不同的。通常情况下,婚假是3天,双方结婚不在一地的,另给路程假。如果是晚婚的,即男子年满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的可以享受延长婚假的待遇。具体结合到您所在的地方,晚婚婚假是13天。但在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行给婚假。
4.婚假期间的待遇
工资照发。但具体是发基本工资还是奖金,课时费也发,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
5.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您的实际情况,下面列举了几条您可能用的上的法条
“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
[1980]劳总薪字29号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该《通知》现在仍然在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1-3天,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三十六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5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
6.如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再和我联系。
你好,因为你是教师,在放寒假期间举办了结婚事宜,实践中,如果婚假已经包括在法定节假日以内的,不再另行增加休假。
因此,你想申请休婚假实践中可能难以办到。
可以申请。
婚假是法律规定的假期,只要登记结婚后没有享受过婚假待遇的,可以随时向单位申请要求休婚假,没有时间限制,当然实践中婚假一般都会在领证时间前后,这个看你们的家庭生活需要了。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女职工生育,产假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实行晚育者(24 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 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 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 天。
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发放。
实际做法是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就可以向人事部口头申请婚假。
可以申请的
尽早申请婚假。
婚假是法律规定的假期,只要登记结婚后没有享受过婚假,可以随时向单位申请要求休婚假,没有时间限制;当然,实践中婚假一般都会在领证时间前后,这个看你们的家庭生活需要的情况了。
可以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