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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我与对方2010年离婚,孩子由我抚养,对方以湖北农村地区基本标准出一半抚养费至小孩18岁

我与对方2010年离婚,孩子由我抚养,对方以湖北农村地区基本标准出一半抚养费至小孩18岁 我与对方2010年离婚,孩子由我抚养,对方以湖北农村地区基本标准出一半抚养费至小孩18岁,当年一半1800多,对方2011或2012后就没在给了,母亲口头讨要过对方还是没给,从2013至2023年止以当年标准对方应该还要给多少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湖北)
提问时间:2022-02-07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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