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问题
离婚问题 各位律师好,案件是这样的:
家姐去年4月份生的孩子,去年7月份提出诉讼离婚(第一次开庭),当时法官说了几句,草草了事了,说磨合磨合,六个月在说,后来今年2月底时候开庭(第二次开庭),那个法官说对方没签收(对方父母在,本人没签收),然后责怪我们这律师电话没留对(就是她说男方电话错误),然后给她纠正电话,她当面打给当事人母亲,说好3天来法院聊聊到底你们怎么办,结果5天后,回复我们说对方已经答应开庭,准备请律师,要一礼拜时间,后来到今年4月18号法院传单说10号开庭,结果今天9号说,对方人和律师不在明天不开庭。
整件事感觉有猫腻,我想问-这个法律程序对吗?很疑惑第二次开庭说电话号码错了,问什么到开庭了说?还有法院说开庭了,为什么还要迁就男方时间,莫名其妙,这合不合法?
谢谢,爱心人士解答。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haneg……(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3-05-09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