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化妆品过敏严重
化妆品过敏严重 商场里买了一套化妆品,用后过敏,再买之前我跟售货员说我的脸容易过敏,可售货员说没关系,她们的产品所有人都可以用,今天我去他们柜台找他们协商,问他们怎么帮我处理,他们让我去医院鉴定是不是用了她们的产品才过敏的,我去了皮肤科医院,检查结果确认是,可他们只同意退化妆品的钱、路费、医药费。我是不是应该跟他们索要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我问她们主管她们的产品是不是所有人所有皮肤都能用包括过敏性皮肤,她们主管说是,这样算不算构成欺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石凤娇(上海-闸北区)
提问时间:2013-05-09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