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被盗摩托已找回需缴纳停车费才能提走
被盗摩托已找回需缴纳停车费才能提走 我的摩托车于2009年10月在某某小区办事被盗,当时已向派出所报案。2010年7月27日派出所打电话说我的摩托已经找到,现在在这个某某小区物管的。然后小区物管打电话说摩托在他们哪里,7个月前他们在抓小偷时,小偷遗留下来的摩托,小偷跑了。但是摩托已经停在他们小区有7个月之久,需缴纳850块的7个月停车月费才能拿走。我应不应该缴纳这个停车费?被盗车辆被找回后我是应该到派出所领取? 还是应该到小区物管领取?
我朋友出了个主意 说我去小区物管确定是我的摩托以后 立刻给110打电话 说自己的被盗摩托被自己找着了 请110来处理 这样就可以不缴纳停车费 我是不是应该这么做?我现在该怎么办?请帮助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ouch……(重庆-渝北)
提问时间:2010-07-28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