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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付好处费壹年壹仟元正,请问大家借条中的“付好处费壹年壹仟元正”,这样写违法什么规定,法院现在判为无效

付好处费壹年壹仟元正,请问大家借条中的“付好处费壹年壹仟元正”,这样写违法什么规定,法院现在判为无效 今借到段搜现金叁万元(30000)正,付好处费壹年壹仟元正,请问大家借条中的“付好处费壹年壹仟元正”,这样写违法什么规定,法院现在判为无效,请问大家法律条文或者民法通则有规定吗有这条规定吗?也就是在借条中用词不当罢了,其主体意义没有错,到底错在哪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uan34……(北京)
提问时间:2021-12-26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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