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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我和我的妻子因感情不和想要离婚,双方均无过错。结婚前,我将父母赠予我的一套房产变卖

我和我的妻子因感情不和想要离婚,双方均无过错。结婚前,我将父母赠予我的一套房产变卖 我和我的妻子因感情不和想要离婚,双方均无过错。结婚前,我将父母赠予我的一套房产变卖,然后从女方手中凑补25万合计全款150万买了一个房产,与卖家以及中介的三方购房协议和支付定金在领结婚证之前。产权证获取在结婚后,登记了两人的名字。现在计划离婚,我方认为应该按出资比例来划分,女方认为应该获得一半,请问这样该怎样划分。我方观点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yan(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21-12-16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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