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法院的做法是否合理
法院的做法是否合理 老板出逃,公司倒闭,欠下员工工资,由劳动所,法院参与解决,经过劳动仲裁,资产评估,法院进行两次拍卖无果,然后法院就这样一直拖不给处理,结果有等不及的员工找上法院,然后法院就在没有通知其他的员工下同意分设备给他们,而在法院松懈监督的情况下员工有多拿很多东西,也在不该拿的设备上把一些零件拆走,那接下去还有大部分的员工没什么拿,也没什么分了,况且现在法院竟然把其他的一些剩下东西其中起来当垃圾样堆放一起,同时把厂房还给房东继续出租了,请问法院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接下去还有大部分员工的工资怎么办? 我们这些员工要找那个部门维权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软若的心(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3-05-09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