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二手房买卖合同如何证明其无效性
二手房买卖合同如何证明其无效性 我近日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此前中介告知该房红本在手满五年,营业税只要1%。过了几天中介告知该房的产权有1/3未满五年,因此营业税会增加,这个消息是卖家在签订合同之后才告诉中介,而中介在几天后才告知我。
由于合同上只写明要由买家交营业税,而未标明营业税多少,因此卖家表示自己无责,必须按合同履行。中介则希望能够三方协商。我则觉得这件事我无责,不承担责任。
但合同对我不利,于是想请教能否有别的办法证明该合同无效,我有以下三个想法
1、该合同有错别字,还有两处修改(均已签字确认)能否以此撤销合同。
2、我在合同上备注要求:必须能够证明房屋两个卧室的墙体允许拆除,否则合同做废,定金返还。
根据2002年3月5日建设部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能否根据以上规定,以对方无法出具书面证明为由,判定该合同无效。
3、若我提出起诉,是否该合同暂停执行,我不用按时交付房屋首付,该房屋不得进行买卖?
第一次购房,不知道其中陷阱多多,麻烦各位老师赐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ix065……(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5-09 01:21